报考准则
助理企业培训师
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具有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助理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(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)
企业培训师
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具有大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(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)
高级企业培训师
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。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高级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(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)